思想认识存在差距:个别地方和部门对习生态文明思想学习领会不深,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政策标准学习不够、把握不准,导致工作落实标准不高、要求不严。
1.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形成制度,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2.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的研究部署,认真谋划,靠前指挥,全力推进;3.各级党委、政府要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类议题。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形成制度并严格执行;2.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3.切实深化思想认识,解决各级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不足的问题。
县委办(马仁高)、县政府办(王光华)、县委宣传部(储叶来)、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工委管委主要负责人
部署落实不够到位:在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传导、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的力度上,存在层层递减、落实不够到位的现象。
1.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环保意识教育,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贯彻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筑牢各级领导干部的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2.将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纳入每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地、各有关部门,并作为重点督察内容,加强跟踪督办;3.各级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在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的考核权重,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干部任免、地方表彰等方面,对失职渎职人员依法依规依纪进行问责、追责。
切实将生态环保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县委办(马仁高)、县政府办(王光华)、县委宣传部(储叶来)、县委组织部(田维胜)、县纪委监委(安珺)、县委党校(关家权)、县督察考核室(郜庆阳)、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工委管委主要负责人
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少数部门、单位未严格按照“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都必须管生态环保”工作要求,在具体工作落实上出现部门衔接不畅、履职不到位,甚至会出现互相推诿现象。
1.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格执行《六安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试行)》;2.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切实明晰环保责任、杜绝互相推诿现象;3.严格落实《六安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细则(试行)》,对履职不力者追究相应责任;4.严格执行生态环保一票否决。
进一步明确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杜绝部门衔接不畅、履职不到位、互相推诿现象。
县纪委监委(安珺)、县环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工委管委主要负责人
部署落实不够到位:2019年入秋以后,霍邱县秸秆禁烧工作攻坚不坚决、措施不及时,秸秆焚烧火点数量居全省前列,工作出现严重反弹,先后多次被生态环境部通报。
1.认线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制定《霍邱县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督察办法》、《霍邱县主要农作物秸秆处理机械化技术要点》、《火点调查处理规范》;2.成立秸秆禁烧督察巡查组,强化对乡镇的督察巡查;3.对省级通报或督察巡查发现的火点,坚决对当事人处理处罚到位,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4.全面推广农作物秸秆机械粉碎还田,加强秸秆饲料化、原料化、能源化、基料化、肥料化“五化”利用;5.加强秸秆收储体系建设,新建标准化秸秆收储点,力争做到乡镇全覆盖,继续实行补贴,组织秸秆收储企业、运销大户与生物质电厂签订购销协议,拓宽秸秆利用渠道。
强化秸秆禁烧监管,力争实现零火点;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考核要求;对秸秆焚烧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县纪委监委(安珺)、县农业农村局(闻庆东)、县生态环境分局(邢晋辉)、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张中阳)、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工委管委主要负责人
督察组共核查59件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件以及“23+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发现11件存在整治不到位、进展滞后等问题。
1.按照《六安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严格落实销号验收制度;2.组织并且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实效;3.实行验收责任制,谁验收谁负责。
1.严格验收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杜绝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2.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死灰复燃;3.确保按照整改方案规定的序时进度进行整改,杜绝超期现象。
问题2: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霍邱县周集镇镇北街道105国道东侧300米左右中龙搅拌站问题,现场发现,原企业堆放于废弃池塘四周生产废料清理不彻底。
问题3: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件,霍邱县范桥镇三无窑厂问题,整改进展滞后。问题1:加强日常监管,物料全覆盖,废油桶按规定存放。
问题3:针对整改进展滞后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责任,抓紧抓实抓好整改,按照原整改方案的要求,快速推进问题整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到位;整改效果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罗文
局部水环境质量波动下降:2018年解除限批的沣河流域,2019年出现反弹,再次被限批。2019年1—10月,六安市12个考核断面中有7个断面月度出现过超标,其中工农兵大桥断面超标5次,新安渡口断面超标5次。
落实非法圈圩、违法水产养殖拆除和渔船迁出、违法畜禽养殖拆除、违法种植及农业设施拆除等工作;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排污口排查整治和专项执法检查等;加强水质监控,公开水质信息;严把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禁止审批不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的建设项目;严格渔业生产管理。
1.修编《六安市霍邱县沣河(工农兵大桥)水体达标方案》,列出治理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2.开展沣河干支流沿线乡镇水环境问题再排查,重点排查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粪污处理情况、非法圈圩情况、入河排污口整治情况、已建农村里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运作情况以及工业公司污水排放和处理情况;3.实施城南渔民安置片区及其他排污口截污工程;4.对沣河干支流两侧200米范围畜禽散放养殖和集镇生活垃圾污水排污口进行排查,实施畜禽养殖场排污口封堵,积极地推进养殖场“一场一策”措施落实;5.实施沣河流域非法圈圩排查整治;6.实施生态引水工程,提高水体自净能力;7.加强干支流断面水质监测,及时了解水质变化情况。
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东湖闸、工农兵大桥(GB3838-2002)Ⅲ类。
赵德军东湖闸:县水利局(吴新年)、县农业农村局(闻庆东)、县生态环境分局(邢晋辉)、县水产业发展中心(刘健)、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张敬华)、县林业发展中心(王启虎)。
县生态环境分局(邢晋辉)、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张敬华)、县水利局(吴新年)、县住建局(赵以明)、县农业农村局(闻庆东)、县城管执法局(张家松)。
1.细化时间节点,层层落实责任,尽快完成外电接入等扫尾工程;2.完成县级、市级验收。
1.围绕“五控”目标,制定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2.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专项行动”;3.建立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并逐月调度;4.充利用大气网格化立体监控平台,建立“测管联动”机制;5.建设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和污染源清单及达标规划编制项目。
县公安局(晏剑波)、县生态环境分局(邢晋辉)、县发改委(臧旭东)、县住建局(赵以明)、县城管执法局(张家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固明)
六安市正处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高潮期,建筑施工工地、道路修建、园林绿化等项目增多,大量建筑设计企业未根据相关要求落实大气管控措施。
1.各职能部门对各类施工工地进行摸底排查,形成全面、完整、详实的施工场地清单和监管责任清单;2.加强常态化监管,全方面推进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标准化建设;3.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4.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城市建成区主次干路按照每天夜间冲洗不少于1次,白天洒水冲洗扫不少于6次;5.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县住建局(赵以明)、县重点处(刘承美)、县交通局(冯家勇)、县水利局(吴新年)、县城管局(张家松)、县生态环境分局(邢晋辉)
“散乱污”企业清理不够彻底:六安市上报共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755家,但此次督察发现,仍有18家“散乱污”企业和1个“散乱污”企业集聚点不在整治清单内。
1.督促755家“散乱污”企业中未完成整改的企业,于2020年5月底前完成整改;2.开展“散乱污”再排查、再整治;3.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死灰复燃。
按照“三个一批”要求,采取“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三种方式分类完成整治。
自然保护地重叠设置问题突出,大部分存在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28个自然保护地,20个未编制总体设计,23个未勘界立标,24个未按照“一区一册”的要求对保护地实行档案管理,9个管理机构未落实人员编制。
2020年6月底前,依据《安徽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方案》、《六安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方案》完成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任务,从根本上解决现有自然保护地分类不科学、区域重叠、保护标准不清晰、公益属性不明确、多头交叉管理、权责不落实、保护与开发矛盾难以协调等现实矛盾冲突和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有关要求,从实际出发,对全市所有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归并优化,做到一个保护地只设一套机构,只保留一块牌子,构建自然保护地分级分类管控体制。
六安市虽开展了非法砂石场整治工作,但排查力度不够、整治不彻底,问题出现反弹。
1.再排查,摸清全市非法砂石场底数,建立属地砂石管理信息化监管平台;2.采取“盯砂场、查运砂、清砂场、核用砂”方式加大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力度;3.依法查处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环评手续不全、破坏生态环境、毁林占地等建筑石料类矿山非法开采行为;4.按照“属地严管、源头严控、运输严查、后果严惩”的要求,保持对非法洗砂、制砂的高压打击;5.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死灰复燃。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任家杰)、县生态环境分局(邢晋辉)、周集镇(李国运)
霍邱县经济开发区等7个工业园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和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的中控系统建设工作推进缓慢。
1.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安徽高新技术产业园、六安叶集经济开发区“三个全覆盖”中控系统已建设完成,继续保持规范运行;2.尽快完成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霍邱县经济开发区、金安区为一园多区(六安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和城北现代产业园)、舒城县为一园多区(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埠经济开发区)等园区的“三个全覆盖”中控系统建设。
按照皖环函[2018]1369号文要求,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完善开发区中控系统建设。
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水平有待提升:抽查的霍邱县7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滞后。
倒排工期,强力推进宋店乡、夏店镇、邵岗乡、石店镇、冯瓴乡、新店镇、冯井镇等7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农村生活垃圾及渗滤液收集处置不到位:霍邱县城关镇蓼城大道城乡结合部、河口镇与乌龙镇交界处堆放大量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
1.及时将垃圾清运到垃圾发电厂;2.加强监管,安排专人每天巡查,杜绝此处再出现倾倒垃圾问题。
县住建局(赵以明)、县城管执法局(张家松)、河口镇(谢辉湘)、乌龙镇(何士兵)
农村生活垃圾及渗滤液收集处置不到位:霍邱县范桥镇等垃圾中转站未对垃圾渗滤液进行收集处置。
1.新建渗滤液收集池,做好设备密封;2.院内做防渗透处理,防止污水渗漏;3.做好中转站内外环境清理;4.定期做好渗滤液收集清运并送至垃圾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处理;5.建立长效机制。
渗滤液收集池要做好密封设备,院内做放渗透处理,防止污水渗漏;定期做好渗滤液收集清运处理;建立长效机制。
督察期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件373件,投诉量比上一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50件多出323件,增长6倍多,其中反映工业公司废气排放的81件,餐饮油烟的58件,生活及建筑垃圾的29件,6件为2017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的重复投诉件。
1.对群众重信重访问题进行梳理,建立信访问题清单,逐一进行现场督察核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惩,对别的方面问题认线.对群众投诉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做后督察,防止反弹;3.
实行领导带案下访,通过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接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问题反弹;4
1.所有信访件办结;2.信访件抽查合格率100%,且在3个月内无重复投诉情况。
承担2019年省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件整改工作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属地乡镇主要负责人
1.对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罚款;
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未设立专门的油烟(气)排放通道,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3.对选址不具备从事餐饮服务业的,不得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对选址不符合相关规定、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或欺骗手段等方式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撤销食品经营许可;对没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给予处罚。
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